
智造江湖
一、欧盟数字监管与数据保护的特点
一是通过全方位立法和监管设计构筑“制度高墙”。2018年出台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提高了对欧开展数字贸易的门槛。2020年的《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提出“守门人”条款,限制“猎杀式并购”行为,遏制数字巨头的垄断趋势。2022年在《数据法案》中对非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做了严格的规定。2024年通过《欧盟人工智能法案》,为欧盟域内人工智能发展提供基本护栏。二是明确机构设置与职责,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欧盟委员会、数据保护委员会、数据创新委员会“三驾马车”协同监管格局,成员国通过设立独立的数据保护机构,负责监督本国境内的数据处理活动,成员国数据保护机构之间通过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进行紧密合作与协调,在跨境数据处理案件中,共同开展调查和执法工作。三是构建“高规格”严苛处罚体系,保证数据监管威慑力。GDPR明确规定,一旦企业违规,将面临高达全球年营业额4%或2000万欧元(取两者中较高值)的巨额罚款,让企业忌惮触碰数据红线。除此之外,配合责令整改、暂停业务等手段,监管机构可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甚至暂停其相关业务。如,2023年,美国Meta公司被认定在数据传输方面违规,将欧盟用户个人数据转移至美国,违反GDPR相关规定,被处以12亿欧元的巨额罚款,在全球范围内形成震慑效应。
欧盟严监管与强保护,提升了企业在欧盟开展经营的难度,增加了我国企业拓展欧盟市场的合规成本和市场准入门槛,企业在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应用方面将面临更严格的法律约束,映射“十五五”乃至未来中长期,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将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
二、解锁欧盟市场的对策建议
面对欧盟数字监管制度前期持续趋严,近日转折变动加剧等情况,我们应靠前部署,以沟通化解分歧,以合作替代对抗,建议从国际交流、环境优化、国内制度创新、对企引导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中欧合作力,提升企业出海护航力,凝聚多方协同力,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中欧数字经济合作迈向新的高度。
(一)持续深化双边多边互动,强化中欧数字经济合作力
一是推动中欧数据合作对话。与欧盟开展双边、小多边谈判,建立备忘录谈判与合作机制,在上合组织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平台中设立研讨会,开展市场准入规则、公平竞争政策、平台经济监管等议题交流,探讨建立安全、高效的数据跨境传输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与欧盟国家的多双边合作。对接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国家,开展数据保护合作项目,在金融科技、平台经济等领域建立数据共享与合作机制,以点带面推动中欧数据合作的全面发展。三是推动标准和认证“出海”,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组织及其他国家的企业和机构建立广泛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展数字经济和数据保护领域的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鼓励研究机构、出海企业通过ISO、ITU-T等多个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进认证机构国际互认。
(二)不断优化国际发展环境,提升对中国企业出海护航力
一是建立更大范围“朋友圈”,夯实数字经济利益纽带。依托“一带一路”、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机制与区域合作组织开展合作,鼓励企业扩大对东盟、中亚、中东、拉美、非洲等区域的数字贸易拓展。二是建立起跨境数据流动的信任机制。推动签署双边和多边数据活动和技术法规、标准互认协议,明确双方或者多方在跨境数据流动监管中的责任与义务。三是推动建立跨国联合执法机构。推动建立跨国联合执法机构,协调和监督跨境数据流动,解决跨境数据流动中的争端和,建立境外数据访问和调取的合作机制,确保合法访问和调取跨境数据。
( 三)深入开展适数化制度创新,凝聚国内多方协同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数据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数字经济、数据跨境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优化《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网络安全法》,细化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跨境数据流动规则等。二是加强发展与监管的统筹协调。强化多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将数据监管与发展有机结合,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数据,赋予不同的监管强度。建立健全重要数据识别机制,压紧压实企业数据安全保护主体责任。三是建立对出海企业政策辅导机制。数据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数据研究机构加强向企业提供欧盟数字监管与数据保规的解读,在数字贸易合同建立、数据交互等环节确立相应的数据安全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数据安全意识培训,促进企业在遵守欧盟法律的同时,明晰权益、厘清责任,降低风险产生的可能性。
(四)持续夯实合规与创新基础,提升中国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加强企业合规管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数据合规管理体系,定期开展数据合规审计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在欧洲市场的业务运营符合当地的监管要求。二是加大技术创新投入。鼓励企业在数据加密、匿名化处理、数据溯源等数据安全技术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升数据管理和分析能力,提高数据利用价值。三是培养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建立具有国际服务能力的法律咨询、人力资源培训等机构,打造一支熟悉数字经济监管法规与数据技术的专业人才队伍,为企业应对欧盟监管挑战提供人才支持。
作者:袁 军 陈其云 梅 正 罗 松